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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對無人機管控實行,今后飛行需要持證上崗

來源:翼安培專業無人機培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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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杭州蕭山機場附近無人機航拍的視頻引發了大范圍關注。事發后,廣大飛友關注的一個熱點是:類似的危險行為可能會導致政府層面對無人機的管控突然收緊。果不其然,公安部很快反應過來,在事發第二天就發布了《治安管理處罰法(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)》,新增了針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規定。

1月16日,公安部官網發布《治安管理處罰法(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)》,其中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:


違反國家規定,在低空飛行無人機、動力傘、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、航空運動器材,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、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情節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
根據公安部官網的信息,該征求意見稿公示期為一個月,如無意外一個月后就將通過。

宇辰網記者查閱了現行的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其中并未對無人機做出特別規定,根據“法無禁止即為可”原則,廣大的飛友只要在遵守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大前提下進行飛行活動,不干擾到正常的社會秩序,不造成“擾亂治安”的結果,公安部門也不能對飛友采取強制措施。

不過這樣的日子即將一去不復返,一旦《治安管理處罰法(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)》通過并生效,廣大飛友擔心的問題就出現了:


采取“一刀切”的管理辦法,只要沒有得到允許,就不能飛行。

走向了另一個極端--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。一旦沒有根據國家規定合法飛行,很有可能被公安部門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。


按照新規,只有在以下情況下,無人機系統駕駛員對飛行安全自行負責,無須證照管理:

在室內運行的無人機;在視距內運行(半徑≤500米;相對高度≤120米)的微型無人機(空機重≤7公斤);在人煙稀少、空曠的非人口稠密區進行試驗的無人機。在其它情況必須需要無人機“駕照”。換句話說:在飛出視距(距離超過500米或者高度超過120米),或者駕駛空機重量大于7公斤的無人機都是需要“駕照”的。

除了需要持證飛行外,還需要提前申報飛行計劃,獲得批準后方可飛行。在民航機場的進近和航線上飛行需要向民航空管部門申報;其它區域則找當地空軍申報。


現在 AOPA協會的優云無人機管理系統 可以方便大家查看你所要飛行的地方 是否有 航班經過,在優云的主界面里 可以清楚的實時顯示出來 民航客機的飛行軌跡。

這樣大家在申報完飛行計劃后 可以試試看到 你所要飛行區域的空中情況。大家還是要合法持證的安全飛行 ,盡量控制在目視范圍內,不要在市區,人流密集處, 機場凈空保護區 ,軍事基地等敏感區域周邊飛行。牢記安全是飛行的第一要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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